各系部、附属医院:
现将河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2018年河南省医学教育研究项目立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程序、原则
河南省医学教育研究项目立项工作在省卫生计生委领导下进行。省卫生计生委设立医学教育研究项目评审专家组,负责评审工作。评审采取单位初选、集体申报、专家评审的形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质量第一、宁缺毋滥”的原则。各医药卫生院校(含所属临床实践教学基地)、省直医疗卫生单位、各规范化培训基地的医学教育研究项目初审后集中报送省卫生计生委。
二、申报资格
各医药卫生院校(含所属临床实践教学基地)及相关医疗卫生机构从事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和继续教育的教师、教学辅助人员、教学管理人员均可申报。所有参与人员应能承担项目研究任务,并对项目完成做出一定贡献。
三、立项要求
医学教育研究项目立项应围绕国家卫生计生委、教育部有关医学教育的重点任务和我省医学教育工作实际进行选题,着重德育伦理教育、专业建设及结构优化、医教协同培养人才、师资队伍建设、重点学科建设、课程建设、课堂教学及临床带教方法探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全科医生培养、社会实践等方面。研究内容应重在提出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思路和建议,研究成果有推广意义。不支持以编译著作、教材、丛书、编写工具书等为目的的研究。已经列入国家及省级其他单位立项的项目不再重复申报。
(一)申报要求
1、报送数量:每单位按教师总数3%的比例推荐申报。
2、申报人要求:项目主持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有连续5年以上医学教育工作经验。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能负责研究方案的设计、调研论证、研究实施、总结评价、实践应用等工作。已承担省医学教育研究项目尚未结项者不能申报。项目主持人只能主持一个项目,参研人员不得同时参与两个以上项目。每个项目主持人限1人,参研人员限5人以内(含主持人)。
3、报送材料:(1)《河南省医学教育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A表)》(见附件1) 3份,(2)《河南省医学教育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B表》(见附件2) 2份,A表和B表须分开打印装订,放在纸质档案袋内,每袋限装一项申请材料,将《河南省医学教育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A表)》的封面贴于档案袋的正面;(3)《河南省医学教育研究项目立项汇总表》(见附件3)1份,汇总表由单位统一填写(务必准确核对表中人员姓名)。报送材料(2)和(3)同时报电子稿。
(二)项目成果要求
立项课题研究原则上在两年内完成,研究期限自批准立项之日算起。所有项目结项时,均应提交规范的研究报告和相关成果的附属材料。研究报告应反映医学教育教学规律和特色,具有创新性、科学性和实效性,对提高医学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产生明显效果。所有正式发表的项目成果均应标注“河南省医学教育研究项目”字样(含题名、批准号)。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医学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工作,认真组织立项申报。立项项目承担单位要给予必要的条件和经费支持,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四、资料报送时间、地点
(一)报送时间:2018年5月14日。
(二)报送地点:老校区3号楼918房间。
联系电话:0395-2964504
附件:1.河南省医学教育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A表)
2.河南省医学教育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B表)
3.河南省医学教育研究项目立项汇总表
2018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