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2017-2018学年第2学期教学运行核对工作已开始,现将教学运行表(附件1)下发。请各开课系部在核对后,经负责人签字盖章,于周三(2017年10月25日)前返回《系部教学运行表》。具体要求如下:
1.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个别专业2016级和2017级不一样),核实并填写各系部教学运行表中所有项目,包括:专业、专业方向、课程名称、学分、学时、课程类型、课程性质、考核方式、开课部门和开课系部等。
2.各系在核对时如发现“教学运行表”与“人才培养方案(附件2)”不一致,可直接更改,并在“备注”中注明。
“人才培养方案”中的课程如有调整(学时变化、课程增减、课程属性变动、学期调整、考核方式变更等),请填写《人才培养方案调整审批表》(附件3),经学校审核同意后执行。
3、教学运行表经确认调整和审核备案后,各系部应严格执行。
教 务 处
二〇一七年十月十八日